分析刑事案件纠纷意外事件造成他人死亡要坐牢吗?

 近期分享刑事案件纠纷,小张一家人去某乡间度假。去乡间的路上,途经一条河流。轿车行至离河边几十米的斜坡上时,刹车突然失灵。小张踩了多次刹车无效后立即拉了手刹,但还是没能把车停住,汽车俯冲落入河中,小张的妻子被淹死,小张和女儿被打捞得救。经技术鉴定,轿车的总泵皮碗破裂致使刹车失灵,系机械故障。小张的行为属于意外造成了妻子死亡的事实,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?


 律师解释到本案中,小张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。《刑法》第十六条规定:“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,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,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,不是犯罪。”法律上的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,但是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,而是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。

对于这类意外事件,由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致他人伤害的意图,因此,并不属于犯罪行为,法律也不会强求行为人对意外事件承担刑事责任。本案就是典型的意外事件,小张无法提前预料到汽车刹车失灵,事先也无法预防,因此,虽然造成了妻子死亡的后果,但是小张的行为不属于犯罪,他不应当因此承担刑事责任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六条

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,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,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,不是犯罪。 律师解释,意外事件和疏忽大意的过失有相似之处,两者都是因为行为人没有预见结果的发生。但是,两者有本质的区别,意外事件的行为人对损害发生的结果根本不可能预见,疏忽大意的过失责任行为人则有可能预见损害结果,只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。因此,在法律上,这两者的后果截然不同,无论怎样的解决方法小张妻子的趋势都是定局,所以要真爱生命出行安全。

创建时间:2023-10-21 09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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